省局版权守护者公益作品征集展演通知
2025-01-26

湖北省版权局关于开展2024年 我是版权守护者 公益作品征集展演活动的通知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版权局,有关版权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加强版权宣传,增强公众版权意识,提高版权保护水平,不断构建有利于创新的版权工作体制机制,推进版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省版权局决定举办2024年 我是版权守护者 公益作品征集展演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本次活动以 我是版权守护者·最美版权城市 为主题,主要征集与湖北版权相关的公益短视频、海报、音乐作品等,旨在通过作品讲述生活中的版权故事,宣传湖北版权事业,推广湖北版权工作经验。 二、参加对象 本次活动面向全社会征集,个人或单位均可参加。 三、活动时间 2024年8月19日至10月18日,面向全社会征集作品;2024年10月19日至11月19日,开展展演活动,并评选出获奖作品。 四、征集形式及要求 征集作品以短视频、海报、音乐形式均可,必须是单位或个人原创作品,主要内容是尊重原创、保护版权、鼓励创新。 短视频作品尺寸不小于1920X1080,视频格式为mp4或mov,视频码率不低于10M,视频时长控制在20秒左右,特殊情况可放宽到1分钟。海报作品以JPG格式提交,单幅图片大小不低于1M。音乐作品体裁、形式、风格不限,时长控制在3分钟以内。 五、报名及评选方式 1.报名方式 扫描附件二维码进入活动页面,选择 提交报名 ,填写报名信息后,提交参赛作品,作品文案需带活动话题#我是版权守护者 最美版权城市,发布作品后即为报名成功。本次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 2.评选方式 采取大众评分与专家评分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其中大众评分占50%,专家评分占50%。大众评分以作品在抖音平台的点赞量为依据,遴选前40名进入专家评审阶段。最终,单位和个人综合总分前28名获奖(总分相同的,依次参考作品点赞量、转发量、评论数进行排名)。 3.奖项设定 根据综合排名,依次分别评定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5名,鼓励奖20名。评审结束后,主办方将通过媒体公布获奖名单,为获奖者颁发证书并发放作品扶持资金或纪念品。其中:一等奖颁发获奖证书及作品扶持资金10000元;二等奖颁发获奖证书及作品扶持资金1000元;三等奖颁发获奖证书及作品扶持资金500元;鼓励奖颁发获奖证书和纪念品。 对在本次活动中积极做好组织工作的单位,经评委认定,将颁发优秀组织奖。 六、有关事项 1.作品须符合抖音号平台相关发布要求,紧扣活动主题,内容积极向上,拒绝庸俗、低俗、媚俗,作品不带角标、水印、logo等明显标志。禁止出现拉票、刷票等不正当行为,一经发现,取消参加评选资格。 2.创作者必须保证对所报送作品拥有独立、完整、无歧义的著作权,不得侵犯第三方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任何权利。若发生侵权,一切法律责任均由创作者本人承担,同时取消其参加活动资格;已获奖的,主办方有权撤销奖项、收回证书。 3.创作者需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并保持电话畅通,方便主办方后期联系。 4.作品投稿后即被视为已明确同意比赛组委会拥有其作品的使用权,可用于评选、展示和推广等用途,不再另行付酬。主办方可将获奖作品长期无偿用于各类官方宣传场合,著作权归创作者所有;在使用过程中,同意主办方可结合作品原始底稿对内容、特效等进行适当修改调整或与其他作品进行组合拼接,并有权根据需要进行改编,改编后的作品的著作权归主办方所有。 5.本次活动解释权归湖北省版权局所有。湖北省版权局2024年8月19日附:2024年 我是版权守护者 公益作品征集展演活动二维码省局我是版权守护者公益作品征集展演通知
关于开展“省局我是版权守护者”公益作品征集展演活动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版权宣传普及,提升全社会版权保护意识,促进版权事业发展,决定开展“省局我是版权守护者”公益作品征集展演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省局我是版权守护者” 二、活动目的 通过征集和展演优秀版权公益作品,展示版权保护成果,提高公众对版权保护的认识和重视,营造尊重知识、尊重创造的良好社会氛围。 三、活动组织 主办单位:XX 省 XX 局 承办单位:XX 省 XX 中心 四、活动时间和地点 (一)活动时间:XXXX 年 XX 月 XX 日-XX 月 XX 日 (二)活动地点:XX 市 XX 区 XX 路 XX 号 XX 大厦 XX 楼 XX 厅 五、活动内容 (一)作品征集 1. 征集范围:面向全社会征集与版权保护相关的公益作品,包括但不限于平面广告、视频广告、动画广告、音频广告等。 2. 作品要求: (1)作品内容应积极向上,具有较强的思想性、艺术性和感染力。 (2)作品应紧密围绕版权保护主题,突出版权保护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3)作品应为原创,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 3. 征集时间:XXXX 年 XX 月 XX 日-XX 月 XX 日 (二)作品评选 1. 评选方式:组织专家对征集到的作品进行评选,评选出优秀作品。 2. 评选标准: (1)作品的思想性、艺术性和感染力。 (2)作品与版权保护主题的契合度。 (3)作品的创新性和原创性。 (三)作品展演 1. 展演时间:XXXX 年 XX 月 XX 日-XX 月 XX 日 2. 展演地点:XX 市 XX 区 XX 路 XX 号 XX 大厦 XX 楼 XX 厅 3. 展演内容:对评选出的优秀作品进行展演,同时邀请作者进行现场讲解和分享创作思路。 六、活动奖励 对评选出的优秀作品,将颁发荣誉证书和奖品,并给予一定的宣传推广。 七、其他事项 1. 本次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 2. 参加活动的作品,主办方有权进行宣传、展览和使用。 3. 活动主办方保留对本次活动的最终解释权。 联系人:XX,联系电话:XX,邮箱:XX。 XX 省 XX 局 XXXX 年 XX 月 XX 日广东摄影作品版权登记福建绘画作品版权登记江苏插画版权申请动漫版权注册上海美术作品著作权登记